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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省“一建”证书开始发放,你领证了没?

你心心念念的“一建”领证信息终于公布了。

目前已经公布领证的省份有河南、海南、江西、陕西、甘肃、湖北、吉林、黑龙江、广西、上海、山东、辽宁、安徽、新疆、天津、江苏这16个省(市)。(四川可提前预约邮寄)

01  江苏

江苏省部分地市(南京、盐城、镇江、南通)发布,详细信息可在各地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江苏镇江:

合格证书领取时间:5月28日-6月28日

合格证书领取地点: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3号楼

江苏盐城:

证书领取时间:5月28日起

证书领取地点:盐城市政务服务大厅C24号窗口(市政府西侧)

江苏南京:

2018年一级建造师证书于即日起免费邮寄,请在南京市市直报名点报名的考生直接发送短信(内容顺序包括:1、证书名称,2、姓名,3、身份证号码,4、邮寄地址 5、手机号码)至13813814483。

领取快递证书时需凭考生本人身份证签收,考生无需支付快递费用。

特别提醒:请严格按照通知上的内容发送信息,切记不要重复发送及发送与通知内容无关的短信(如“谢谢”等)。发送信息后证书将在3-5个工作日内寄出,如需查询快递信息,请关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查询,谢谢配合。

江苏南通:

合格证书领取时间:6月3日至6日

合格证书领取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南侧主楼10楼1014室

增项证书领取时间:6月10日至11日

增项证书领取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南侧主楼10楼1014室

02  山东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请合格人员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一建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2019年5月27日-6月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6月1日、2日正常办公)。

领取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南路2-1号,二楼证书办公室(203室)。

咨询电话:0531-82568205。

增项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2019年6月10日-6月1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领取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南路2-1号,二楼证书办公室(203室)。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5月24日

03  湖北

省直考生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对象

省人事考试院窗口办理报名地市选择“省直”的考生。报名地市选择“市州”的考生请到各市州考试院(中心、局)办理。

二、办证需提交的材料

1.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原件;报考“免二科”的考生须另提供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报考 “增报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考生本人上述资料外,代领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2.网上申请,网址:http://zwfw.hubei.gov.cn/。

四、办证时间

2019年5月27日开始,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五、办证地点

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社保大楼附二楼,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办证窗口。

乘车路线:

1.乘坐轨道交通2号、4号线到洪山广场下车(E口出),步行约920米;

2.乘坐577、583、540、702、805、817等路公交车到中北路姚家岭路站下车,步行约600米。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04  河南

根据工作安排,即日起开始办理省直考区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请考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核考生携带个人证件到省人社厅行政服务大厅( 郑州市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出版大厦二楼 )领取证书。

领证时间:5月17日起

领证地点:郑州市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出版大厦二楼

安阳一级建造师证书办理时间:5月27日–6月17日

安阳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地点: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3房间

驻马店一级建造师证书办理时间:5月20日至6月30日

驻马店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地点:市人社局一楼,驿城区健康路西段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

05  陕西

各位考生:

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将2018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寄发我省,本批次我省资格证书数量较多,我们正在加班加点对证书进行整理、核对。为做好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考生可根据本人需求选取邮寄或窗口领取的方式。

(一) 证书邮寄

1.邮寄时间

2019年5月22起(节假日不休)。

2.邮寄流程

证书邮寄采取自愿原则。考生首先在合格人员名单中找到本人的证书管理号,登录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在网站主页找到证书发放窗口,进入证书邮寄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我们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把证书和《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邮寄系统自动生成)一并委托给邮局进行邮寄。

3.邮寄费用标准

考生手机扫描电脑界面二维码支付费用后,邮局以EMS的形式将证书邮寄给考生。西安市城区(新城区、莲湖区、未央区、碑林区、雁塔区、高新区、曲江新区、经开区、港务区、灞桥区)支付费用为14元(邮寄费12元+包装袋2元)。除西安10个区外需支付22元(邮寄费20元+包装袋2元),其他省份(除西藏外)资费标准23元(邮寄费21元+包装袋2元),西藏26元(邮寄费24元+包装袋2元)。

4.邮寄及付款要求

(1) 考生在电脑上完成邮寄信息,手机扫码后,核实证书管理号和支付金额是否正确,尔后完成支付。

(2) 因考生地址填写有误和未按流程操作等造成无法邮寄的问题,由考生承担。

(3) 在邮寄过程中出现资格证书损坏、丢失,邮政公司将采取补救措施,根据我中心证书补办程序负责免费补办;出现收件人拒收或其他无法邮寄等情况,邮政公司将资格证书退回我中心并及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4) 必须由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收取快递(袋内装有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各一份)。

(二) 窗口领取

1.领取时间

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4日,2019年6月6日—6月27日。每周星期二、三、四办理(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40,下午:13:30–16:40。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在规定时间无法领取。

2.领取地点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区1号楼1层考务大厅(可乘坐22路、221路、401路、187路、188路公交车到祭台村站)。中心车位紧张,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电话:029—89538291。

3.领取流程

考生在窗口申领证书前,请提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依据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和2)提前查询本人的证书管理号,按照要求填写好合格人员登记表。

4.领取要求

(1) 由考生本人领取证书。确需代办的,代办人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考生身份证丢失,请补办后再领取证书。

(2) 领证时携带准考证或成绩单(可以截图打印)、身份证原件和合格人员登记表,准考证或成绩单审核后由发证机关收回

(3) 考生领取证书时,在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右上方注明合格人员名单中的序号,以便快速领取证书。

二、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证书的考生

请于每周四(节假日除外)下午前来领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回销毁。

三、对通过不当手段或途径取得的证书,一经查实,收回所发证书进行销毁。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5月20日

06  四川

2018年一级建造师及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证书预申邮寄系统已开通,一建证书全国统一制作中,现场证书未开始发放,可预先申请邮寄,收件后优先投递。

07  天津

有关考生:

现将2018年度我市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邮寄安排

2018年度我市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邮寄网上预定工作已经结束,预计证书将于2019年6月10日左右寄出。办理邮寄业务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证书寄出后登录证书网上邮寄系统(http://124.128.152.245/tianjinzs/PostReserve/index.aspx),在“我的订单”内查询邮件编码,根据邮件编码拨打11183或登录中国邮政速在“我的订单”内查询邮件编码,根据邮件编码拨打11183或登录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官网(网址http://www.ems.com.cn)查询邮件投递进度,注意查收。邮寄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可拨打邮局电话022-24013672进行咨询。。

二、现场发放安排

未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请于2019年6月17日至6月26日工作日内(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合格证书。考生领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领取时间:规定日期的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未能按期领取合格证书的考生,请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人才考评中心补领。

2、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3、请他人代领合格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4、领取合格证书后,准考证由人才考评中心收回。

5、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合格证书。请考生从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资格证书栏目内查找证书管理号,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6、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08  安徽

关于领取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应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应专业成绩合格证明已发至各市和省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厅窗口。

各市考生(《准考证》表格第一行左侧第二列“报名点”为:**市)资格证书及相应专业成绩合格证明领取事宜以各市通知为准,考生可按属地原则向报考地相关机构咨询证书领取事宜。

省直考生(《准考证》表格第一行左侧第二列“报名点”为:省直)资格证书及相应专业成绩合格证明即日起开始领取。

考生个人领取的,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www.ahzwfw.gov.cn)全程网上办理(办理时,考生需先注册账户,再进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级建造师(含增项)执业资格证书发放”办事项,上传相关资料,窗口工作人员核验通过后,即以快递形式免费寄送证书和登记表);单位统一领取的,办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和“合格人员名单”于2019年5月28日至31日到省政务服务中心C2座一楼二号大厅31号窗口现场办理。

安徽省人事考试院

2019年5月27日

附:各市及省直报名点发证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09  江西

通过2018年一级建造师(含增项)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请按要求办理领取合格证书或增项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一、 委托邮寄取证服务

为满足广大应试人员需求,方便应试人员尽快取得证书,我中心同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合作,开通证书邮政特快专递业务。

1.应试人员可自愿选择办理“证书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领取证书。请填写收件信息,点击进入“证书邮政特快专递”。

2.受理时间:从2019年5月22日开始在网上申请委托。

二、 现场领取服务

1.需现场领取证书的应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领取证书;

2.受理时间:每月的最后五个工作日(从2019年6月份开始)

3.受理地点: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附楼(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联系电话:12333 。

三、说明

2018年一级建造师证书为新版职业资格证书,不再使用《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10  广西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领取

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0771-5595386,5595390。

如需委托他人代办,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查验原件);

(2)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查验原件);

(3)委托书(委托书模板.doc)

二、寄递证书

为避免所填信息遭拦截,建议使用IE浏览器登陆考试证书查询系统(网址:http://zscx.gxpta.com.cn)填写邮寄地址等信息并支付邮费。证书将通过邮政EMS寄递,物流信息请注意EMS所发短信或接听快递人员的电话,EMS寄递服务咨询电话:0771-4863513。

温馨提醒:证书开始发放之初,将有大量考生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办理现场领证,为免除“跑腿”和现场排队,考生可选择邮寄业务(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的“考试证书查询系统”http://zxcx.gxpta.com.cn填写提交邮寄证书有关信息);

如需到现场领取证书,可拨打咨询电话(0771-5595390、5595386)了解办事号的发放进度。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人社窗口每天发放办事号200个,上、下午各100个,请考生合理安排现场领证时间。

11  吉林

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于5月28日起发放。

领取合格证书时,需提交本人考后资格审核网上上传的除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外所有材料原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由考试机构留存备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一级建造师证书(增项考生需提供)等证件原件审后退回。

请考生们及时领取,须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领取资格证书和相关《资格考试报名表》。禁止他人代领。

1.《资格证书》由本人保管。

2.《资格考试报名表》或《存档表》必须交本单位人事部门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领取地点以在吉林人事考试网“合格人员查询”栏打印的成绩单通知为准。

1.在各市州报名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按当地人事考试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联系咨询方式见本网温馨提示栏目中“吉林省人事职称考试机构及联系电话”。

2.在长春市报名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地点为净月开发区天富路与新城大街交汇,诺睿德商务广场9栋12楼。

3.在省中直报名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地点为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因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国家扣发证书。各类资格考试证书不收费。领取各类证书时不附加任何其他条件。

12  黑龙江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方便考生领取证书,全省各考区均已开展了证书邮寄业务,考生可自愿选择邮寄,登录哈尔滨邮政便民服务平台选择“证书邮寄”,点击“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全省各考区考生均可办理证书邮寄业务。准考证左上角“报名地市”一栏为“黑龙江哈尔滨市”的考生也可以登录微信公众号hrbkszx办理。

二、考生也可以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考区所在考试中心发证窗口领取证书。如需他人代领证书,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无法提供准考证的考生,领证时出示身份证,经核实原始存根无误后方可发证。

为了提高发证效率,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左上角“报名地市”一栏即为考区名称,各考区对应的领证地点见下表:

发证时间:2019年5月28日至6月21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13  甘肃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93号)文件通知,现将2018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预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复核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合格标准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合格标准为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二、资格复核时间及相关要求

凡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参加考试并通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合格资格。对达到上述合格标准者,由各单位统一收集本单位预合格人员相关证件,由办事人员到我中心集中办理。对单位不统一组织资格复核事宜的预合格人员,可由该预合格者本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前来办理资格复核及领取证书事宜。

1.资格复核受理时间:2019年5月23日至6月21日(节假日不受理)

2.预合格人员资格复核需提交材料: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增报专业人员需提供)。

3.办理地点: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四层办事大厅资格复核窗口

三、证书领取相关要求

为了更好的落实省政府”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对资格复核合格、符合下列要求人员,即可领走证书。

1.单位统一组织领取

对达到上述合格标准并按时参加资格复核合格者,各相关单位可统一派人到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事大厅领取资格证书。领取证书时出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2018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领取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不统一组织领取

可由考试合格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自行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2018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不需要单位盖章)、《领取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花名册》(不需要单位盖章)。

四、证书发放咨询电话: 0931-8487394

五、领取证书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4楼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事大厅”证书发放”窗口。

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9年5月22日

14  新疆

2018年新疆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办理时间5月27日起,具体事项如下:

一、办理证书所需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一份(盖公章);

2、一张2寸彩色证件照片(白底、红底、蓝底都可以);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办理证书流程

1、合格考生到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或各地、州、市人社局职改办提交办证材料;

2、定期联系提交办证材料的单位,确定可领取资格证书后,再到单位领取资格证书。

三、乌鲁木齐市无主管单位个人代办(证书)点

1、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14号窗口

单位地址:南湖东路19号(重庆酒家对面)

联系电话:0991—4633247。

2、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四楼人才中心

单位地址:南湖西路99号(兽医站车站旁)

联系电话:0991—4675201。

四、其他说明

1、考试中心只负责颁发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证书。

2、办理各类证书均由各地、州、市人事(职称)部门,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统一办理。

3、办理证书的其他说明和相关文件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办事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一栏查询。

15  辽宁

2018年度铁岭考区一级建造师证书开始发放,现将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证书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学位证原件或学信网学历证明(用于资格复审)

3.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

4.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景无颜色要求,粘贴在表格上)

5.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经证书管理部门盖章后,由考生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二、领取证书时间:

每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

三、领取证书地点: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7室;

四、强化考试纪律

对在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处理,还要向其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16  海南

从海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8年海南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已经开始。2018年度海南一级建造师(专业和增项)专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2019年5月22日-2019年6月21日(逢节假日休息)

一、证书领取

(一)邮寄证书

1.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用真实个人信息注册一个账号、密码。

2.登录个人账号,进入首页中“不见面审批”,在“海南省本级”中可找到“职业资格证书邮寄”业务。

3.在“职业资格证书邮寄”业务中登录“不见面申报”(蓝色方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下载《职业资格证书邮寄申请表》,上传填写好的《职业资格证书邮寄申请表》及本人和身份证同框照片(需本人手持身份证拍照)。

4.申请人提交所有完整材料,待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核通过后,会接收到审核通过短信,即完成证书邮寄申请。

(二)现场领取

1.考生本人领证

凭身份证原件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

(1)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亲笔手写的委托书。

3.单位集体领取(10本以上)

(1)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需提供如下信息:前来领证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参加考试年月,介绍信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3)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遗失补证的办理程序

(一)提交材料

1.遗失声明(在《海南日报》上刊登,声明印制编号作废);身份证复印件;

2.三张同底1寸或两寸证件近照(白底);

3.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办理流程

1.考生将材料提交至窗口;

2.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

3.人社部通过后,制证办证;

4.证书邮寄回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注:补办证书需向国家人社部申请,耗时较长,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三) 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证书遗失不补证,只开具成绩证明。

办理程序:考生提出申请,申请应包含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参加考试年月、申请原由。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和邦路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南省就业局)二楼大厅职称考试处柜台。

咨询电话:65375001、65339752

三、温馨提示:

(一)从2018年起考试合格的证书可以直接领取,2018年之前取得的证书必须提交办证材料20天后方能领证。

(二)考生领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请到海南省建设培训职业资格注册中心。(电话:66111939、66217166)

(三)申请人需登陆网站,进入“海南政务服务网”,根据提示填写真实有效信息,以便证书快速准确送达。

(四)申请人可通过由顺丰公司收单时发到每个申请人手机上的运单号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上查询物流情况。

(五)证书必需由本人签收,并支付快递费。

(六)若持证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快递服务或寄递遭退回的,可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窗口现场领取。

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各地通知、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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