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安徽省安庆市发布一份通报:
1、违规说明: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材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系虚假材料。
2、处罚结果:
(1)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2)没收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
(3)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并予以公开披露6个月。
据悉,安庆市沿江东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招标人为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沿江东路鸟瞰图)
安庆市沿江东路改建工程西起曙光路,东至外环北路,全长约12.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管廊、减压井改建(水利)等。工程施工概算约为210000万元。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根据公示,原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1717810893.99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1722369526.29元。
文件原文:
来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路桥网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工程参谋 » 17亿的“标”黄了,只因一份“证明书”虚假,1000万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