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郑州下发通知,由市城建局局长担任组长,加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立即对所有施工项目(包括停工项目)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
-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
- 深基坑开挖、支护及监测情况;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情况等。
-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到专人负责,确保检查实效。
2、落实项目经理带班值班制度,每天要安排人员值班,保证24小时坚守岗位。
3、在施工现场发放宣传页、设置展板、悬挂条幅、开设安全讲座。
通知原文: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通知
郑建文〔2020〕114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天气多变,大雨、暴雨天气多发频发,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潜在的隐患。为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安全渡汛,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郑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郑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河南省防汛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安委办〔2020〕39号)文件、郑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郑州市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郑防指〔2020〕6号)等文件精神,市城建局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汛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防为主,防汛抗灾救援相结合,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精心组织,防范化解汛期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灾害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今年我市建设工程防汛工作,特成立郑州市城乡建设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远森 市城建局局长
副组长:曲 标 市城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俊铭 市城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远 烁 李锦林 李世杰 张秋福 林海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质量安全管理处,由远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由李锦林同志、林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王永明同志任联络员,联系电话:67176526,13703959423邮箱:sjwzac2009@sina.com。
局办公室上班时间电话:67188900,休息及夜间值班电话:67188931。
三、工作任务
(一)房屋建筑深基坑安全管理
工作重点:确保工地排水设施畅通,防汛物资储备到位;已开挖的基础要做好防水处理,防止基坑进水发生塌陷,特别注意周围较近有建筑物的基坑,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大水冲洗影响到临近建筑物,引发更大的险情;要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支护体系的监测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所有基础施工、沟槽施工要将防坍塌、防雨水倒灌作为防汛重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深基坑周边的施工人员宿舍、库房、临时办公场所等设施要确保安全。
牵头部门:市城建局质量安全监管处
责任单位:市安监站、市安监站经开区分站、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在建市政道路项目(含完工未移交道路项目)
工作重点:所有在建市政道路、完工未移交道路相关指挥部必须成立市政道路防汛领导小组,周密制订防汛应急预案,成立现场通讯联络组、物资保障组、抢险救援组、善后处理组等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人、联络人,确保汛期24小时值守人员在位、防汛器材设备正常运转,遇有汛情能够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在建市政道路方面,尤其要注意保通路在汛期的积水抽排工作,在易积水、危险点位设置警示牌,遇有积水时第一时间进行抽排;完工未移交道路方面,要特别注意隧道、桥涵等易积水点位的防汛准备,遇有断电、设备运转不正常等情况时,及时进行协调,紧急调运应急抽排设备,确保汛情得到及时处置。
牵头部门:市城建局城市建设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工程指挥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心理,充分认识到加强汛期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周密部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报建工程及违法违规工程的防汛工作,实施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按本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汛期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
2.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立即对所有施工项目(包括停工项目)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深基坑开挖、支护及监测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到专人负责,确保检查实效。
3.组建防汛队伍,足额配备防汛物资。各施工企业、施工项目要结合项目实际,制定防汛应急救援预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配备足够的沙袋、铁锨、防汛应急灯、抽水机等防汛救援物资。各施工项目要通过在施工现场发放宣传页、设置展板、悬挂条幅、开设安全讲座等方式,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汛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值班,做好信息报送。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汛期(6月5日至9月30日)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全面掌握雨情、水情、险情等;各施工项目要认真落实项目经理带班值班制度,每天要安排人员值班,保证24小时坚守岗位。一旦发生险情,要第一时间按规定上报,以便及时调动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减少损失。对因防汛工作开展不力如玩忽职守、汛前不检查、遇险不报告、贻误战机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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