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工程参谋 > 权威发布 > 正文

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出炉,最高奖励500万!

近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发布了《关于明确促进南京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奖励措施的通知》,重点部分如下:

鼓励外市建企落户南京市
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将总部迁入南京市或在南京市设立一级及以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在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后的三年内,按年度排名进入南京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房建综合类)”:
  • 前10强(1~10名),奖励500万元;
  • 前20强(11~20名),奖励200万元。
按年度排名进入南京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市政综合类)”:
  • 前5强(1~5名),奖励100万元;
  • 前10强(6~10名),奖励50万元。
鼓励本地建企做大做强
2019~2020年期间,本地企业做到以下内容的给予一次性政府资金奖励:
  • 施工总承包企业晋升为特级的,当年给予奖励300万元;
  • 勘察设计企业晋升为综合甲级的,当年给予奖励100万元;
  • 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且首次入选中国500强的,当年给予奖励300万元。
本地建企争先创优
  • 获得“鲁班奖”、“国优奖”、“詹天佑奖”的,奖励40万元;
  • 获得江苏省“扬子杯”的,奖励10万元;
  • 获得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三星级)的,奖励5万元;
  • 获得优秀勘察设计(综合类)一等奖的,奖励5万元。

关于明确促进南京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奖励措施的通知

原文如下:
来源:上海工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工程参谋 » 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出炉,最高奖励500万!

赞 (1)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