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通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面向各地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及个人提供跨地区职称信息核验查询服务。
职称查询平台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部署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具体举措,对实现职称评审信息共享、加强职称评审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职称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用户可通过www.12333.gov.cn网页、手机12333客户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登录职称查询平台。目前,职称查询平台已收录了各地和各有关部门上报的超过1200万条职称信息,通过职称查询平台可以核验职称证书,有效挤压虚假职称证书生存空间,为专业技术人才跨地区流动提供便利服务。今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还将根据各职称评审机构归集信息情况,动态更新职称评审信息,分批次扩大查询范围。
1.访问www.12333.gov.cn网页,进入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选择“在线服务”页面中“人才人事”板块使用职称查询平台。
2.登录掌上12333APP,进入“服务”页面中“人才人事”板块使用职称查询平台。
3.访问www.mohrss.gov.cn网页,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选择“职称和职业资格改革”专栏中“职称评审信息查询”使用职称查询平台。
4.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rsbzwwx),点击“人社服务”使用职称查询平台。
个人用户在注册登录职称查询平台后,可查看本人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对个人用户开放“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说明”、“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记录”三项功能。使用步骤如下:
1.个人用户在注册登录前,可先阅读查询说明,确认个人信息是否在可供查询的职称信息范围内。
2.个人用户注册或登录账号后,进入职称查询平台,页面将自动显示注册所用身份证号码对应的职称评审信息。如申报职称评审时使用了其他证件类型,可通过查询结果页面下方的“其他证件类型查询”进行二次查询。
3.个人用户可使用“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记录”功能,查看用人单位查询本人职称信息的相关情况。
查询平台对单位用户开放“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说明”、“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2项功能。使用步骤如下:
1.单位用户在注册登录前,可先阅读查询说明,确认查询信息是否在可供查询的职称信息范围内。
2.单位用户注册登录后进入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填写查询对象的基本信息进行职称评审信息查询。
用人单位查询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被查询人信息安全。用人单位仅在选人用人等确需核验他人职称信息时方可查询,查询他人职称信息的过程将被职称查询平台留痕记录。严禁用人单位恶意查询、出售和非法提供公民职称评审信息,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职称查询平台公布了《关于试运行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有关情况的说明》,用户可以查看到首批可供查询的职称评审信息范围。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各职称评审机构归集信息情况,动态更新职称评审信息,分批次扩大查询范围。
职称评审采取属地化管理,查询平台的职称评审信息由各职称评审机构统计上报。按照“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如对查询结果有疑问,可联系相应职称评审机构。各地职称评审的咨询电话可从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说明中获取。
关于试运行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有关情况的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职称工作服务水平,人社部积极推进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验证服务,近期将分批实现职称评审信息在线核验。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首批可供查询的职称评审信息范围及咨询电话详见《各省(区、市)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范围及咨询电话》(附件1)。职称评审采取属地化管理,如对查询结果有疑问,可联系当地职称评审机构。
2.本系统可供查询的职称评审信息不含卫生、翻译、会计、出版、计算机软件、统计、经济、审计等初级、中级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相关信息可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查询(zs.cpta.com.cn)。
3.本系统可供查询的职称评审信息不含涉密人员及相关涉密岗位信息,不含军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
4.我们将根据各地职称信息上报情况,动态更新职称评审信息,进一步扩大查询范围。
附件1:《各省(区、市)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范围及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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