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实名制”】2018年5月,住建部公布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
1)项目用工必须核实建筑工人合法身份证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发放方式。
2)2020年1月1日起,未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且建筑企业不得聘用。
目前,广东、陕西已正式下发文件,推进建筑用工实名制,同时也基本实现了省内社保联网,直指挂靠、挂证乱象。
【广东:5月1日】2018年3月,广东省住建厅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提出:
1、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用工实名制。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为每个项目分配一个实名管理系统账号。
2、实名管理信息将作为查在岗履职,认定项目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的依据。实名管理对象包括建筑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
3、实名管理系统与“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实名管理与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个人从业资格和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共享。
点评:广东省的通知明确了一个重要动向,就是“实名管理信息将作为查在岗履职,认定项目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的依据”。换句话说,对挂证、挂靠、转包等市场乱象要来真的了。
1)2018年3月,住建部复函同意《广东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方案》,提出“构建数据共享平台,与工商、人社部门加强合作,获取人员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情况等信息”。
2)一旦实现信息共享,主管部门将具有快速查处“挂证”的能力:
- 证书注册单位与社保交纳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将被遏制。
- 剩下的证书注册单位和社保交纳单位一致的“挂证”,通过检查实名管理信息、现场出勤情况等方式进行查处。
3)实行“刷脸考勤”后,通过数据联网,可实时在线比对项目负责人是否为真实备案人员。
【河南:4月1日】2018年3月,河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1、4月1日起,依法取得施工许可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实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
2、新开工的建筑规模3万平方米以上或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加装考勤设备、建立电子台帐并进行动态管理。
3、施工现场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刷卡或其他实名识别方式进行考勤。
3、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
点评:连用几个“必须”,足见河南住建厅对推行实名制管理的决心有多大。此外,河南将在7月底实现省内社保联网。
2018年7月,河南省住建厅、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企业社保缴纳情况联网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
1)全省社保缴费查询接口开发、上线,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联网查询对接,计划2018年7月完成。
2)建筑企业办理资质申报/审批、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要核实社保缴纳证明。
虽然文件中并未提及“项目主要负责人履职”,但是同广东一样,基本条件都已经具备,想查随时都能实现。
【社保联网查挂证】为杜绝“挂证”现象,河南郑州市在执业考试资格审查中,通过社保管理平台核实考生的社保信息与报名单位是否一致。
结果,“一建”考试审核通过率仅为15.5%,“二建”考试审核通过率为18.4%。
审核未通过的主要原因有:
- 注册地址查无此单位
- 注册信息查无此单位
- 该公司查无此人
- 毕业年限不符合要求
- 联系不到公司,无法核实
- 工作经历不属实
- 公司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甚至还出现,社保缴纳单位“经核实是中介机构”的现象。
点评:有朋友说,这只是个别市的政策,不具有代表性。其实不然:
1)目前查询到的数据显示,河南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3万多人,二级注册建造师12万余人,再加上其他执业注册证书,基数不可谓不大。
2)人数众多,那么先行试点是有必要的,一蹴而就的话杀伤力太大。郑州是省会城市,今年也是首次在资格审查中审核社保信息。结果,一建审核通过率仅为15.5%。
3)2017年,人社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全面排查“挂证”问题,并提出要实现由“不敢挂”“不能挂”到“不愿挂”的转变。
怎么实现“不愿挂”?无外乎在严查的同时,大大增加违法成本。接下来一段时间,各地方、各主管部门对“挂证”的查处力度可能会更大、更严,范围更广。
【社保由税务部分统一征收】近日,国务院公布的一则消息也引起了各行业的解读:
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1、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单位要注意了
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如果高于基数且不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如果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最高上限缴纳。
以前长期按最低工资标准申报申报基数的单位,你的个税申报基数税务局是有的,两者一对比,差异过大,未足额缴纳的部分,补缴的可能性很大。
2、劳务派遣、建筑劳务企业要注意了
这些单位一般不会给职工办理社保,而是私下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部分建筑劳务公司或许还会大量做工资成本,在建筑用工未实名的庇护下,大量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制作工资表,列支成本。
以后你的工资表信息、你的个人所得税信息、你的社保申报信息,你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都由一个部门来核查了,这里面的逻辑关系,细思极恐啊。
应缴未缴的行为更容易被曝光了。
3、拒交社保费的企业要注意了
以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社保费时候,你可能对其不理不睬,检查到你少缴,应缴未缴也拿你没办法,现在要注意了,税务机关是专职组织收入的政府执法机构,有独立的征收体系,专业税收团队,征收能力强大,金税三期工程能够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的大集中,大大提高征缴效率。
给你核定了申报基数和期限,就按照税种的申报严格给你管着,你延期申报,不申报,不仅影响你信用,更可怕的是,万一说你没申报,限制你开票呢,反正管你的手段就比社保征收多多了。
来源:住建部网站、各省住建厅网站、建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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