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安质监总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建设工程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工作提示》(市安质监提示〔2022〕30 号)。
进入6月以来,本市建筑工地已连续发生2起因施工机械引发的伤害事故,造成2人死亡,给当前本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工作敲响了警钟,为进一步提高工程参建各方在复工复产阶段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充分发挥企业责任人在复工复产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上升势头,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认清安全生产形势,扎实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近期2起事故均发生在复工复产阶段,事故反映出企业在复工复产阶段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未严格按照沪建质安〔2022〕215号文要求,切实履行复工复产阶段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尤其对返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健康状况、施工机械使用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排查工作未查细、查实、查透,从而引发事故。工程参建各方要清醒认识当前复工复产阶段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研判在疫情防控条件下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方面的各种不可控因素叠加的新情况,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在疫情防控条件下建筑工地盲目复工、带病生产、放松管理的问题。
工程参建各方要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建立层层压实、环环相扣的安全生产责任闭环体系。即日起,工程参建各方应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隐患排查”和“整改闭环”两清单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大工程的检查,突出对基坑、起重机械(“三保险、五限位”)、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临时建筑、围墙围栏等重点部位开展检查;加大关键岗位到岗履职、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等关键环节的排查,彻底将安全隐患查细、查实、查透;关注复工前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交底和健康状况排摸,确保现场人员及时转换身心状态以充分适应复工复产节奏,全覆盖、无死角全面防范和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三、从严落实防疫举措,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
工程参建单位应严按照沪建质安〔2022〕215号文件要求,压紧压实“四方责任”(按照四方责任要求,落实企业和人员疫情防控责任),从严开展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一建筑工地一预案”原则,认真落实复工方案编制、核酸检测、到岗到位、应急演练,进出管控、物资储备、现场消杀等重点工作,严格按照《建筑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督查表》(6.0)版(附件一)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闭环。
四、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确保防疫、复工、安全工作有效落实
各工程监督机构应持续加大对建筑工地复工后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力度,对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尤其是危大工程进行不定期抽查,尤其要将疫情防控检查重点纳入日常监督重点,推进工地疫情防控常态化,对疫情防控存在重大漏洞和安全施工存在隐患的,应责令立即全面停工整改,对于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严肃顶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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