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明确:
一、该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新设立或申请增项的建筑业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此外,《通知》还要求资质部门要严查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企业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加强对注册建造师个人业绩的核查,坚决遏制注册建造师“挂证”现象,对于频繁变动(一年内变动2次或2次以上)执业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对涉及企业及项目实行重点监管。对于注册建造师未实际到岗、“人证分离”的,按“挂证”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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