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以1号文件的形式印发了《关于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下文简称“若干政策措施”)。
2月8日,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发布会上获悉,此次发布的政策清单中,重点提出了两条关于土地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
自2020年起,国家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将“下达年度土地指标”改为按“增存挂钩”的规则核补指标,要求各省以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数量,按比例核补当年可用指标,核补比例由自然资源部按年度确定。为促进山东省经济加快恢复发展,持续巩固“稳中向好、进中提质”良好态势,充分保障省、市、县重点项目急需用地,在国家明确2023年度用地指标配置规则前,对全省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以及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投资到位、拿地即可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特别是各市县和开发区重点招引的牵引性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允许各市县预支土地指标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年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核算。采取这一措施,就是保障真实有效投资项目真落地、快落地。同时,也要求各市要切实做好项目遴选,坚持节约集约、依法依规用地,预支指标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投资到位、拿地即可开工等条件。不断深化“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让“好马吃到好料”。
加大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是全省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的坚实支撑,也是促进投资的重要手段。省政府在2023年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大力深化基础设施“七网”行动,加快交通强国示范区建设。为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报批各项前期工作,为项目尽早落地实施创造条件。今年山东省将对获得用地批复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省级统筹用地指标中拿出一定数量给予奖励。鼓励引导各市县和单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纳入国家重点项目清单,充分用好国家重点保障用地的政策,对获国务院批复的奖励10%,获省政府批复的奖励5%。这是落实土地资源配置与管理绩效挂钩要求的具体措施,是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树立激励导向的创新之举。需要注意的是,要建立的应是正向激励导向,对各市县奖励的计算基数是获得批复的合规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用地中未批先建等违法用地的部分,不仅不奖励,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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