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治重点
1.工程款支付担保、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2.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问题;
3.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特别是因甲指分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4.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
5.对上述线索隐患排查不力、整治不到位问题。
(三)坚持高压打击,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重点核查近两年内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季度信用排名后300名、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企业承建项目。坚持一案多查,对于发生欠款欠薪行为的企业,进一步核查其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强化实名制管理、工程款监测与建筑市场联动机制,以项目管理人员不履职和社保缴交异常为线索,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四)坚持重点突破,强化“甲指分包”行为查处。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行为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31号),治理“甲指分包”问题,重点核查项目施工合同和资金往来情况,督促问题项目立即整改,并按违法发包行为予以查处。压实参建各方管理责任,督促项目落实各项长效制度。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工资清欠责任。
(五)坚持上下联动,开展专项督导行动。着力巩固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制度,推动属地主管部门依托省级实名制平台持续进行线上动态排查,实现制度落实全覆盖;对于隐患问题排查不力、整治不到位,以及查办建筑市场违法案件明显偏少和欠薪案件办理超期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导,持续增强基层队伍执行力、落实力。开展根治欠薪制度争优争先争效行动,以落实根治欠薪各项政策制度为主线,以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为抓手,推动制度“全覆盖、实运转”。
(六)坚持源头治理,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强化建筑工人管理。制定建筑市场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市场环境。积极在国企项目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立造价纠纷调解和司法援助机制,积极调解工程款纠纷问题,发挥行业协会涉工程法律援助指导作用。构建根治欠薪全链条防控体系,创新制度机制,压实源头防范、过程监控、案件处置等环节的责任,形成欠薪问题监管处置全闭环。
(二)全面排查阶段(7月1日至11月底)
各级住建部门和人社部门对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督促问题项目落实整改。建立欠款欠薪摸排清单和问题清单,明确化解时限,责任到人。充分利用平台大数据分析功能,及时预警欠款欠薪隐患并督促立整立改。全面核查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工资专户制度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开展建筑市场监督检查,以“甲指分包”为重点,严肃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
(三)验收巩固阶段(12月底前)
各设区市住建部门和人社部门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通报整治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制定或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三)实施开门整治。各级住建、人社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动态公布整治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加强行业宣传力度,推动宣传活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全覆盖,提高群众参与度,知晓率、满意率和支持率持续提升。总结正面案例,遴选一批工程款和工资支付示范项目并组织观摩;通报一批恶意欠款欠薪案件,在行业形成威慑作用。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设区市住建部门会同人社部门于每月25日向省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当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供整治工作台账、线索台账、典型案例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深化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和三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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