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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台电脑上传标书,2家建企被罚230万元!

近日,广州市住建委官网公开通报一起串标案件。两家建筑公司及2名投标负责人,被罚230余万元。

工程名称:广东省东莞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部分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一)
当事公司:福建省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中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2家公司参加项目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均在同一台电脑上加密、打包,由同一单位编制,因此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
相关处罚:(共计230.4498万元)
(1)福建省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1076868元罚款;
(2)温庭清,杭辉建设公司投标直接责任人,处75381元罚款;
(3)福建省中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1076868元罚款;
(4)孙洁,中木建设公司投标直接责任人,处75381元罚款。

【具体如下】:

【穗建招监〔2018〕65号】
处罚事由:

福建省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中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广东省东莞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部分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一)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均在同一台电脑上加密、打包, 由同一单位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视为福建省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中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互串通投标。
以上事实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电子开评标系统证明、开标记录表、福建省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中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对相关人员的调查询问笔录等材料为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
处以福建省中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76868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按照该招标项目合同金额153838279.64元的7‰计)。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10-09

【穗建招监〔2018〕64号】
被处罚人:温庭清,福建省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直接责任人。
处罚结果:处以75381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按照单位罚款数额1076868元的7%计算)。

【穗建招监〔2018〕66号】
被处罚人:孙洁,福建省中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直接责任人。
处罚结果:处以75381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按照单位罚款数额1076868元的7%计算)。

【穗建招监〔2018〕63号】
处罚事由:

福建省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中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均在同一台电脑上加密、打包, 由同一单位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视为福建省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中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互串通投标。
以上事实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电子开评标系统证明、开标记录表、福建省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中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对相关人员的调查询问笔录等材料为证。
处罚结果:
对福建省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1076868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按照该招标项目合同金额153838279.64元的7‰计)。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10-09

来源:广州市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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