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和以往表述不同,明确其他工程技术、经济类注册人员也可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在《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条文说明的第2.03条:
对于有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经过行业组织的监理业务培训的其他工程技术、经济类一级注册人员,也可担任本专业(注册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经过行业组织的监理业务培训的其他工程技术、经济类二级注册人员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可担任本专业三级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增加对一级和二级类注册证的认可,加大了岗位竞争。未来,注册证书的互通性可能会大大增强。
未来监理资质如何改革?
关于前景:
此后,多个省份、地市针对中小工程项目建设,明确不再强制监理。
山西:2020年4月,山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
- 除了国家重点项目、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等,其他项目可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由建设单位承担工程监理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 鼓励有条件的小型项目试行建筑师团队对施工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新型管理模式。
-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项目,在监理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可不再委托监理。
此外,广州、北京、成都、天津、上海、厦门已发文,部分工程项目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替代监理的手段
1、建设单位自管、委托咨询:
上海: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其它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模式。
广州:建设单位可通过聘请具有建筑学、工程学或者建设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内部工程师,履行监理职责。
厦门: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其它管理模式。
成都: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天津:鼓励建设单位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018年,河北省住建厅下发《推动工程监理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是监理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
- 鼓励工程监理企业在立足施工阶段监理的基础上,向“上下游”拓展服务领域,提供项目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现场监督等多元化的“菜单式”咨询服务。
- 对于选择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工程,可不再另行委托监理。
2、以“保险”代替监理
北京:对可不聘用工程监理项目,建设单位不具备管理能力时,可通过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保险公司委托风险管理机构的方式对工程建设实施管理。
雄安:2019年《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四条提出,结合BIM、CIM等技术应用,逐步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代替工程监理制度。
6月1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征求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1、探索工程监理服务转型,试点地区通过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培育一批具备巡查服务能力的工程监理企业。
2、监理巡查服务:是以工程重大风险控制为主线,采用飞检、巡检等工作方式,对建设项目重要部位、关键风险点进行监测检测和判定,并提出处置建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市场主体合法、合约有效性识别;危大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巡查;特种设备、关键部位监测、检测;项目交竣工验收建议等。
关于执业:
众所周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是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而且执业范围相对更宽泛。
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施工总承包:
是指业主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由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
毫无疑问,这是一项利好!
- 北京:2019年3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人员配备管理规定》明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
- 上海:2019年3月27日,上海市住建委下发通知,要求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除需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及最低从业年限以外,同时应满足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
- 广州: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担任小型工程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 重庆:总监理工程师除需符合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规定的任职资格外,同时应满足具有建筑学、工程学或建设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018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
1、甲级
-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
- 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得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2、乙级
-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 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得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考试:
(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经批准同意开展试点的地区,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 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 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 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
- 增项:已取得一种专业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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